转发《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
川会行党办〔2012〕30号
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中组发〔2012〕17号)的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两点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行业党组织及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承诺践诺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开展承诺践诺,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学习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迅速建立公开承诺台账,承诺事项要具体实在,可操作性强,确保公开承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党员个人承诺要与党组织承诺紧密结合。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省行业党委将适时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员承诺制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市(州)行业党组织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将落实公开承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省行业党委办公室。
附件: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